易之源為卜筮之術,其作用是在於溝通神人,即神人對話,此係史巫未分家時期的歷史問題。本著尊重古人世界觀、尊重史實的原則,不可否定過往,不能迴避筮法。

大衍筮法
大衍筮法是傳本《易經》記載的唯一遠古筮法,又稱揲蓍法、蓍佔,或稱周易佔法,其在《易經》占卦預測中有著不可動搖的的地位。在遠古時代,龜卜和蓍佔並重。宋代蔡沈說:“自夫子贊《易》,極著蓍卦之德,蓍重而龜書不傳云。”孔子作易傳,極力推崇蓍佔的大衍筮法,龜卜的方法遂失傳。先秦《左傳》、《國語》中記載的二十多則先秦筮案,皆為大衍筮法。歷史上治易大家如邵雍、朱熹等,均用此法。
大衍筮法推衍過程載於《繫辭》第九章:“大衍之數五十,其用四十有九。分而為二以像兩,掛一以像三,揲之以四以像四時,歸奇於扐以像閏,五歲再閏,故再扐而後掛”。“是故四營而成易,十有八變而成卦”。
據上文的描述,大衍筮法模擬對象顯然是曆法。
具體演算過程:
取著草五十根(可用火柴棍、竹棍等代替),抽出一根不用,占筮時只用餘下的四十九根。
一變:將四十九根著草莖任意分為左右兩份(其中每組最少為六根)。從右邊部分取出一根(策),夾於右手小指、無名指間。將右邊部分剩下的策,每四策一組分之。數到最後,或餘一策、或餘二策、三策、四策,把餘策夾在無名指與中指之中。將左邊的部分四策一組分數之,數到最後餘一至四策,將這些餘策夾在中指與食指間。把指間所夾之策合起來放到一旁。以上為一變,所餘著草或為四十或四十四根。
二變:把一變所餘之策四十或四十四再任意分成兩份,其餘操作步驟同前。所餘著草數或為三十二,或三十六、或四十。
三變:將二變所餘著草數或三十二,或三十六、或四十任意分成兩份。其餘操作步驟仍然同前。以上為三變,最後所餘著草數或為二十四,或為二十八,或三十二,或三十六。以四除,其數或六,或七,或八,或九。以七九為陽爻,用“—”表示,六八為陰爻,用“–”表示。這樣,一個卦的初爻便產生了。
重複一至三變步驟,可以求得二爻三爻至六爻,共十八次,“十有八變而成卦”。六七八九中個數中,六為太陰、七為少陽、八為少陰、九為太陽。以六九求變爻,所謂“七八不變六九變”。

金錢筮法
即金錢代蓍法,火珠林法,是用三枚銅錢代替五十根蓍草以筮卦的方法。據說為京房所創,由於其法簡便,在民間廣為流傳。
三枚古銅錢,有字的一面為正面,另一面為反面。用雙手捧著三枚銅錢,搖晃幾下,拋擲在桌面上。這時,銅錢的正反面會有四種組合即:三個正面,三個反面,兩正一反,一正兩反。凡三個反面為老陽,相當於揲蓍起卦法的“九”,稱之為“重”,在紙上記作“0”。三個正面為老陰,相當於“六”,稱之為“交”,記作“×”。兩正一反為少陽,相當於“七”,稱之為“單”,記作“、”。一正兩陰反為少陰,相當於“八”,稱之為“拆”,記作“、、”。拋擲六次,每次成為一爻,搖六次而成卦。第一次拋擲銅錢所成的爻為初爻,第二次為二爻,依次為三爻、四爻、五爻、上爻。按“七八不變六九變”原則求變卦。